为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全复工,保障员工健康,在此特殊期间,部分工作按如下方式进行管控。
乘车负责人职责:
属地负责人2月15日下午或16日上午,到人事部领取本属地一周内所需餐票,具体事宜按照人事部的食堂人员分流方案执行。
就餐时各自吃饭,不得聚在一起。
属地消毒由属地自行负责。
每天2次对食堂、办公室、操作室、更衣室、休息室、厕所等区域喷洒消毒;消毒液属地需妥善保管、节约使用,填写相关消毒记录。
公交车消毒由保卫科负责、安排,每天早上消毒一次。
消毒液不得与盐酸混合,不得喷洒在人体上、电器上。
除口罩外,其他劳保正常发放。
防疫用医用口罩,主要用于公交车驾驶员、迎检人员等特殊情况使用,没有人事部的签字,仓库不得发放。
防尘口罩(圆形防尘口罩):按照既定标准和方式发放。
对于岗位上原来未发放防尘口罩的岗位员工,如果本人有需要,向属地主动提出后,属地签字审批,此人每月可发放1个圆形防尘口罩。
废弃口罩不得任意丢弃,目前设置4个废弃口罩专门收集点:办公室门卫处一个收集后集中焚烧处理。
以下四类人员不允许来上班,具体何时上班,待通知。
(1)各属地需将新型肺炎防控相关知识和管控要求传达到属地每一位员工,对于不识字的、理解能力差的、执行能力差的等员工,属地负责人需以打电话等方式一一告知。
(2)HSE部对上班人员体温、口罩佩戴情况进行抽查,体温超37.3℃的,及时向部门汇报、处理;未佩戴口罩按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3)保卫科负责对外来人员和车辆司机的体温、口罩佩戴情况进行抽查,体温超37.3℃的,及时向部门汇报、处理;未佩戴口罩按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4)在此期间,如有违反相关管控要求,按照相关管理制度严肃处理;如无明确相关处罚条款的,按照最低100元/次人处罚。
2020年2月9日